谭林辉律师亲办案例
张某某脑瘫医案《陈述书》
来源:谭林辉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2-21
浏览量:691

各位专家、教授: 你们好!我们是脑瘫患儿张**的父母亲,现在我们小孩已经7岁了,仍然无法坐立、爬行、翻身,手也不能握东西,经多方治疗仍无改善。当初孕期保健是在市A医院进行了的,一直正常,因为分娩前刚好是B医院开业没有多久,到处打广告,说B医院是**医科大学附属医院,设备先进、技术力量雄厚、服务好、收费低、专车接送等等。20051214日临近天亮,我老婆就说肚子胀痛,因为2004年她曾流过产,我们都比较紧张,就拨打了B医院的出诊电话,医院便派车接了我们过去。去到医院时,接诊的是一个很年轻的医生,可能是刚毕业或是实习的,怀疑可能是临床经验不足,技术水平差导致我们小孩目前的状况,因为我们后来生的女儿一直都很健康、活泼、可爱,之前检查也是正常的,我们两个家族都没有什么遗传病。于是我们便拿了病历去咨询医生、律师,发现我小孩目前的病情完全是医院的过失造成的,具体理由如下: 一、既然诊断为先兆早产,为何不依常规先进行保胎、安胎,反而要直接采取打催宫素、人工破膜等进行催产、促产? 先兆早产的治疗原则:首选保胎、安胎,因为胎儿此时尚未发育成熟,娩出后可能产生各种不良症状。而我老婆去到医院检查:胎膜未破、胎心正常、宫口扩张1cm,洋水适中、清,但医院不进行保胎、安胎尝试,却直接进行催产、促产,真不知道当时医生是否计生部门过来为完成计生任务专门打胎的!医院盲目措施造成早产,是造成小孩目前病情的基础原因。 二、医院未对产程进行任何观察,更谈不上采取对应措施,导致小孩娩出后重度窘息、数度病危,是造成小孩目前病情的重要原因。 见复印于医院的《产科住院待产护理记录单》,医院只在800观察记录体温、脉搏、呼吸、血压、胎心、胎位、宫缩、宫口和在1000记录了宫缩和送入产房,之后进行了人工破膜、滴宫缩素,直至宫口开全、胎儿娩出均没有进行相关产程的观察与记录,只有两张时间分别15091516的电子监护图,但没有其他任何产程的观察记录,就这两张电子监护图也没有记录。也就是说第一、二、三产程都没有进行观察与记录,这就无办法解释为何小孩娩出后是重度窒息、病情危重了。 三、小孩娩出后,即告病情危重、重度窒息,且本身是早产儿,并发生了硬肿症都没有送至儿科进行救治,并在之后6天抢救中小孩病情出现了数度反复、告病危,也不送儿科救治,甚至连邀请儿科医生参与抢救都没有做到。白白耽误了宝贵的抢救机会,造成目前小孩病情的不可逆转! 综上,我们可怜小孩的病情,完全是医生过错造成的,医院应当承担全部责任。希望专家们能从公正、科学的角度,从同情我们的凄惨境况和责罚过错医生、提高整体医疗水平、防止再次发生同样事故等出发,公正、负责任的做好本次鉴定! 如此,我们做为父母的感谢了,做为普通公民也感谢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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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谭林辉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兆丰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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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主办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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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9080***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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